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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ypal被误杀

2011-06-09 14:18:58 发表于互联网事 本文链接: paypal被误杀

上前天,收到了paypal的来信,说:

PayPal recently received a 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Order”) concerninga lawsuit filed in the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District of New York, relating to the sale of counterfeit goods bearingtrademarks including THE NORTH FACE and POLO RALPH LAUREN. The Orderrequires that your account and current balance be temporarily restrained(locked) until PayPal is advised otherwise by the Court.  It is ourunderstanding that you have been or will soon be served with a copy of thisOrder.

接下来,收件箱中同时收到标题为:The North Face Apparel Corp. and PRL USA Holdings, Inc. v. Fujian Sharing, et al., Civil Action No. 10-Civ-1630 (AKH)的邮件。

我仔细看了看,意思就是我网站在销售侵权的东西,所以paypal的收入自然也非法,于是将我的账户禁止。

然后在互联网上搜索了一下The North Face Apparel Corp. and PRL USA Holdings ,发现这和我毫无相关,我根本没有在互联网上卖过服装,我卖的只是虚拟产品,而且也不可能违反美国的法律,怎么就这么给我禁止了。

百思不得其解,遂回复了邮件,告知对方,我根本不卖实体产品,问他们是不是搞错了,同时也给paypal电话和邮件,澄清此情况。

很快paypal给了回复:您的账户是依照美国地区法院纽约南区法院的指令而被限制(冻结)。如果您需要询问更多关于该法院指令的信息,请您联系原告代理人RoxanneElings(elingsr@gtlaw.com),并建议您与您的律师取得联系。

那么没有办法,只好等对方回答了。

第二天没有回信,于是又给对方发了一封邮件,强烈要求对方告知pp,要求恢复我的帐号,并且告知对方我仅仅销售虚拟产品,和他们的产品毫无关系。

这个时候我突然想到,最有可能的就是有仿牌的用户在我这里注册了域名,而没有修改whois信息,于是默认的whois信息就成了我的email地址了,所以对方就认为这个站点是归我所有。

一定是这个原因了。

第三天,对方的律师回信了,说他在外办公,有事情电话联系,他的助理会协助处理此事。于是将邮件抄送给他的助理。

今天,对方的助理回信了,说已经发信给pp要求激活我的账户了。

联系pp,pp告知,要等对方律师的邮件才可以,这怎么办,只有再次要求对方律师亲自发邮件,而不是助理发。

然后就耐心的等待了……

 

教训:千万不要用常用的email地址做paypal账户,我的教训,你看到了?!

更新:经过多次交涉,现在对方律师已经要求paypal解除限制,至此,我的paypal已经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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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6-09 14:18:58 目录:互联网事 [RSS 2.0] 你可以发表评论, 或者从您的网站 track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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