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在blog上揭露了一个非常无耻的旅行社,该社恶意欠款在同行是有口皆碑的。而今年欠我们的款更是离谱,因为10w的欠款,本人亲自去东莞近10次,被电话放鸽子近100次,丝毫没有夸张成分在里面。
实话说,我也算是一个比较宽容的人,所以除非对方太过分,我是不会在blog公布出来。同时我也是一个做事非常小心的人,因此一旦选择公布,那就表示我已经准备了足够的证据,无论是语音证据还是文字证据都会一一俱全。
前几天,这个旅行社的相关人员给我们同事打了电话,说希望我能删除那个文章,言语之中,没有半分歉意,甚至没有为他曾经过分的行为感到半分羞愧,话说,做人能做到如此的地步,也确实不容易。
于是我继续观望,看他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换做是我,我至少会打一个电话给博客作者,就算是假惺惺的道歉也会做一下,然而他们没有。在今天,我发现我的blog上多了一条留言,内容如下:
这有什么呢?你也太无耻了,人人都做生意有谁有欠钱呀?你敢说一句你从来不欠别人的钱??你敢说吗?今天你风光了也不要耻笑别人,总有一天也许他会改变^
这个留言的名字就是某某旅行社,IP来自东莞。
看一下这个留言吧,是不是很耳熟,典型的网络NC人士的语气,再看看最后一句“总有一天也许他会改变^”,各位看官,一切皆在不言中!
谁都会欠款。你说的是月结,如果你一个月后清款了,那么你很有信用,然而他们没有;如果你在两个月后清了,还能勉强算有信用,他们依然没有;如果你在5个月之后清了,我还能继续忍耐;然而他们在欠款8-9个月之后依然没有要清的意思,还推来推去,甚至员工还说叫保安来赶我走,就这个作风,还好意思在我blog留言?
这个旅行社的款我也收回来,也算是长了见识。我暂且以宽容的态度加密那两篇日志。当然,签名的纸条和录音我会一直保存下来。
认错有那么困难么?也许某些人,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有错,我今天的宽容不过是在训练我这里的忍耐力罢了!
温馨提示:我保证尽量保证客观,无论是网络还是实际生活中,一面之词请批判的相信,即使是你非常信任的朋友的语言,也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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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怕他们动用非常规力量啊~
btw,东哥有米有考虑传说中的法律手段?
我的目的是要钱,现在钱要回来,目的达到了,法律手段就没有必要了
我同学是律师,连他都提醒我,不到万不得以别玩打官司,赢了官司收不到钱的案例不少,所以呀,别太相信法律手段。
算了,既然要到钱了,最多不再和这个人、这个公司打交道了。
一旦上法庭,也是先调节。但是一般人会认为你把我告了,就像是问候了他全家一样。所以有时是不得已的才用。能搞定的就不走这条路。东哥聪明!